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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 | 作者:谈树成 | 发布日期:2016-06-04 08:51:00 
公  告

       根据2016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的决定(云大纪要〔2016〕8号),自2016年6月1日起,本校师生凡持有《云南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审批表》,申请使用会议中心负责的科学馆、学生会堂(礼堂及218报告厅)、会泽院(2012接待室、2027会议室)、明远楼(142、348、405、406、540、549会议室)、呈贡校区职技学院、化工学院、建规学院、经济学院、人文学院5个报告厅的,均免收场地使用费。

特此公告

附件中包含审批表的下载链接。

 
说明:1、本表根据《云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管理的通知》制定, 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切实落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分管领导及主办单位、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2、本表一式三份,主办单位、审查单位、备案单位各存一份。

后勤服务集团会议中心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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