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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环学院 | 作者:资环学院 | 发布日期:2016-04-18 11:06:00 

地球科学学院学生会管理条例

 

一、总则

为加强院学生会制度建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科学地对人员进行任免、监督、管理、培养和激励,以便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学生工作,特制定此干部管理办法。院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条例。院学生会所设各部依本条例开展工作。

 

院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院学生会会风:求真 务实 团结 进取

 

干部准则:

以身做则 严于律己 无私奉献 正直坦荡 关心干事

以德服人 积极开拓 勇于创新 团结协作 承担责任

干事准则:

立志须高 入门须正 谦虚好学 努力工作 尊重干部

团结同学 为人真诚 胸怀坦荡 知错就改 自我批评

 

二、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原则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

(三)、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在学校担任社会工作的经验)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素质修养和道德水平,没有违纪现象。

(五)、团结同学,有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

 

三、干部聘任、调整和罢免

凡资环学院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院学生会。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学生干部任职条件,采取推荐、自荐等形式产生候选人,经学院党委、团委领导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经过试用期方可聘任。学生干事的选拔,由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初定,经试用期,由院团委、学生会领导委员会审定,正式聘任为学生干事。

资环院学生会每一年改选换届一次。院学生会在两次改选换届中间,各部门人员可进行一次调整(以一学期为单位),每次换届(调整)之前,应向院团委、学生会领导委员会请示并取得同意后才能进行,调整结果由领导委员会审定生效。

资环学院团委、学生会领导委员会由学院领导进行内部组建和调整。所有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均由领导委员会任命或罢免。

干部聘任、调整和罢免的具体过程:

第一、 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人员基本情况,由院团委、学生会领导委员会对有关部门进行考查,根据组织考查结果,由委员会予以任命或罢免。

第二、 一般不允许院学生会干部学期中离岗,如有特殊情况要求辞职者,必须向委员会提交辞职报告,经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卸任。否则,以开除论处。

第三、 院学生会内人员活动期间跨部门流动,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经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 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以下情况者给予解聘。

(一)、思想偏激,不能坚持正确方针政策路线者。

(二)、违反学院规章制度,以及校外行为形象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工作缺乏主动,经教育不改,办事无责任心,马虎拖拉者。

(四)、不服从领导,开会迟到累计5次,纪律涣散者。

(五)、受学院通报批评一次,所在系、班级通报批评二次者。

(六)、学生会干部干事评定标准得分低于60分者。

(七)、经常委会考核,确实不能胜任学生干部者。

 

四、学生会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资环学院团委、学生会通过领导委员会实行管理。

第二、资环学院团委、学生会内领导委员会由6名委员组成,(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2名、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团委副书记2名)领导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进行集体领导。

第三、资环学院团委、学生会内领导委员会是学生会的重大活动决策机构。其职权如下:

(一)、有权对院学生会重大问题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确定学生工作的方向,制定学期学生工作的总体计划。

(三)、有权审查同意和否决院学生会的重大的活动的资金策划方案,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四)、有权审议、审定院学生会各部的工作计划和其他有关的重大事项。

(五)、有权评议监督学生干部、干事的人员调整,提出奖惩建议和限期改正错误行为的要求。

(六)、委员会评议学生会有关方案,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委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个人的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委员会的决策。

(七)、有权评议监督各部工作。

 

五、《学生会干部干事工作考核评定标准》

为了对学生会干部、干事的工作有一个更清晰反映,根据《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细则》,特制定以下《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学生会干部、干事工作评定标准》,以监督、考核、鼓励干部、干事认真履行职责。

本评定标准以个人为计分单位,每人基准分为80分,工作表现依据《学生会干部干事工作评定标准》加减分数,每个学期进行一次分数统计,依据分数评定干部、干事的工作,并进行奖励或批评。

 

综合办公室:

(一)、负责学生会领导委员会及各部门每一次会议的记录及整理和归档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任务者扣1.5分。

(二)、每次活动后对参与者进行评分。认真完成者加1分,不负责任者扣1分。

(三)、负责学生会日常值班人员安排,整理值班考勤、记录。值班人员迟到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加13分。

(四)、负责统一管理团委、学生会的公用物品。若物品遗失或人为破坏扣责任人12分。

(五)、认真完成主席、副主席交给的各项任务加13分。

(六)、负责组建每一次活动的管理小组,并起好联系作用者加13分。

(七)、参加学生会会议。迟到15分钟扣1分,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及无故缺席扣3分。

 

宣传部:

(一)、负责学院及团委办公室的板报、宣传栏工作。表现积极者加13分。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者扣13分。

(二)、及时做好重大节日、活动的宣传工作。工作不尽职、不认真者扣0.51分,未完成任务者扣23分。

(三)、参加学生会会议。迟到15分钟扣1分,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及无故缺席扣3分。

 

生活后勤部:

(一)、认真完成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及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工作尽职者加1.5分;失职者扣2分。

(二)、未能按时报销各部活动经费,扣1分。

(三)、账目清晰加2分;账目不清扣3分。

(四)、为学院各项活动提供后勤服务,并负责购买团委、学生会各种物品。工作认真者加1分,不负责任者扣1分。

(四)、参加学生会会议。迟到15分钟扣1分,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及无故缺席扣3分。

文艺部、体育部:

(一)、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的体育和文娱方面的活动。获校级一等奖,主要负责人、工作积极者加5分,相关人员加34分;获校级二等奖,主要负责人、工作积极者加4分,相关人员加23分;获校级三等奖,主要负责人、工作积极者加3分,相关人员加12分。

(二)、开展学院文体活动,表现积极者加12分;工作失职者扣12分。

(三)、参加学生会会议。迟到15分钟扣1分,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及无故缺席扣3分。

外联部:

(一)、积极与其它学院、其它高校学生组织联系者加12分;

(二)、积极与社会接触为同学提供实践机会者加35分;

(三)、无故不完成学生会交办任务扣3分;

(四)、参加学生会会议。迟到15分钟扣1分,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及无故缺席扣3分。

 

 

学生会班级管理委员会:

(一)、及时反映各班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同学的意见思想,加0.51.5分。失职者扣2分。

(二)、保证学生会各项措施得以落实,负责向同学解释,工作积极者加2分;工作失职者扣2分。

(三)、参加学生会会议。迟到15分钟扣1分,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及无故缺席扣3分。

 

备注: 此管理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领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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