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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气科学系 | 作者:大气科学系 | 发布日期:2023-03-07 14:22:06 

2018云南大学大气科学专业定向培养招生简章

 

为适应经济社会和云南气象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快云南省气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改善云南基层气象部门人员结构、提高气象部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构建适应气象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人才体系,云南省气象局委托云南大学定向招收大气科学专业本科生(以下简称定向生)。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能熟练应用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技术分析研究气象业务问题,具备从事现代气象主要业务工作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      定向招生对象及条件

1.        限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生源地为云南省的考生。

2.        限按照当年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计划和批次,填报大气科学专业(定向生)志愿的考生。

3.        正式录取后考生本人必须与云南省气象局及云南大学签订定向培养的三方协议。

三、      招生计划

5名。

四、      报名及录取注意事项

有意报考大气科学定向生的考生按要求填报志愿后,实行优先批次录取,按照云南大学的投档条件,以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至定向生指标录满为止。定向生志愿未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确定招录后至考生入学前,云南省气象局会与考生再次确认定向意愿,以及未来的工作地点。

五、      修业年限:四年

六、      定向生奖学金:

由云南省气象局提供“大气科学专业(定向生)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缴纳定向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按学期发放给定向生。此外,定向生还享有与云南大学大气科学专业(非定向)本科生同等的奖学金评选资格。

七、    毕业

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毕业要求,均与大气科学专业全日制非定向生一致。

经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颁发“云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颁发理科学士学位证书。

八、    就业

定向生按照云南大学规定完成学业并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云南省气象局全面履行定向培养的三方协议,按照协议内容安排毕业定向生去云南省内指定的县级艰苦气象台站工作,身份为事业编制人员。

 

参考信息:

云南省气象局官方网站:http://www.ynmb.cn/

 

招生咨询电话:0871650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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